从19-20世纪之交以来,―平等‖观念在中国经历了一场―古今之变‖。与一系列政治、社会革命相联系,中国人的观念世界发生了从严复所谓―消极平等‖向―积极平等‖的转变。即从古代中国主要是平等的形上学,转变为以―权利‖为中心的平等的政治学或社会学的观念;―平等‖不再仅仅是抗议性原则,而同时是建构性原则,涉及到建构现代社会制度、规范公民和政府行为,有远为强烈的实践品格。从这一层意义而言,当代中国的平等观念已经属于―民主的平等‖的范畴。但是,―平等‖的中国道路决定了中国人―平等‖观念的自身规定。与西方主流意识形态在契约论传统中的平等观念不同,中国人有关平等的诸多诉求,经济平等(包括分配正义)最为突出,它和民族平等的追求一起,时而超过现代性的其他追求。与西方个人主义基础上的社会合作不同,中国主流意识中的―平等‖,通常指在一个高居社会之上的权威支配下,通过权力的垂直运用,使民众都得到平等对待的观念。追寻平等的百年心路并非单一的路径,而是激进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三个主要派别博弈的结果,因而深刻地折射出现代价值世界―诸神纷争‖的复杂性,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变革的现实面貌。文章最后将讨论孟旦(Donald J. Munro)、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安乐哲(Roger Ames)、墨子刻(Thomas A. Motzger)等美国学者对中国人的平等观念的论述,来说明美国中国学有关这一问题的争论,后面有更为基本的哲学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