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分会】蔡丰明: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化机制:以上海为例
发布时间:2013-03-22 05:20:52

城市是人类社会中一种具有多元形态特点的社会存在,城市在如何发挥除了政府以外的各种民间力量的作用,藉以达到文化保护目的的方面,有着比乡村社会大得多的优势。在一个经济文化发达的大城市中,存在着多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保护主体,例如民间社团组织、民间企业、城市社区民众等等,它们是协助政府更好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的的重要社会力量。它们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在资金投入、人力配备等方面的某些不足,又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各种优势与活力,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做得更为深入与广泛。因此,在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必须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努力激发民间社会在这一事业中的主体性作用,并与以政府为主导的官方保护行为形成合力,以使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能够更加持久、深入、有效地进行。当今上海城市已经产生了一些十分可贵的民间文化保护力量,并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事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如何促进与推动这些民间文化保护力量成长壮大、发展成熟的机制却还并没有完全形成。因此,必须利用一定的政策与措施,进一步激活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民间机制,有效地推动这些民间社会力量向着更为强盛、壮大的方向发展。